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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自揭非法融资黑幕曾经月收入10万元
- 来源: 作者: 07-01-10 22:46:44 浏览量:
- 摘要:业内人士自揭非法融资黑幕曾经月收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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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业内人士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非法“融资”的内幕。 业务员称曾经月入10万 张先生是从2002年开始为某公司从事“项目融资”的。据他说,前期和媒体曾曝光的“会议营销”类似,公司临时招募的业务员进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家属区或公园等晨练场所,向退休老人宣传投资项目。多称“政府支持,前景良好,回报丰厚,年返利高达15%……”其间,公司派出训练有素的“讲师”向老人们讲解项目及投资收益,并向可能投资的老人赠送礼品。“公司对投资额度较大的老人不惜血本,赠送的礼品甚至有价值数千元的冰箱”。为了增加可信度,公司还找来公证机关为投资合同作公证。“这些礼品、旅游、餐费均由业务员自掏腰包”。后在老人签订投资合同后,从业务提成中获得补偿。 “客户多的业务员收入颇丰,平均每个月高达万元以上。我自己曾经有过10万元一个月的收入经历,但那是前两年。现在做这行的多了,可选择的项目也多,老人的鉴别能力也提高了,我们的好光景已经过去了。” 高回报根本无法兑现 此类公司的集资有两种形式,以前多是公司法人直接和投资者签订投资回报的合同,在银监局严厉打击后,很多公司开始变相集资。“以某个人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请公证机关公证”。 事实上,这些许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几乎都撑不到投资期满。“以我曾经服务过的公司为例,当时和投资人签订的合同期是3年,承诺每年回报15%,但事实上,到了第三年,公司已经无力支付承诺的回报,也无法返还本金,于是拖延,或者声称即将上市,向投资人发‘原始股’,这些所谓‘原始股’形同废纸。” 公司无法兑现承诺的原因是一层层的高额提成。“业务部门和公司多是承包关系。”张先生说。以一个老人投资1万元为例,签合同交现金后,业务部门当场提成30%即3000元,其中业务员15%,部门经理15%。剩余款项上缴公司。而公司在高层分红之后,实际上根本没有余钱投入“项目”。三年间,一些公司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另有一些公司便人间“蒸发”。 受害者为何多是老人 张先生说,很多老人都是经不起“高额回报”的诱惑,将一生的积蓄投入一个“空中楼阁”。由于媒体的频繁曝光,家人大多对此持反对态度,因此很多老人都是瞒着老伴和儿女“投资”。有的老人甚至在投资后,年限未满,但人已作古,而家人却浑然不知。即使老人在投资期满仍然健在,已知上当,但担心儿女或老伴埋怨,也不敢声张,而是仍存幻想,寄望于公司“发展壮大”,收回本利。 记者从陕西银监局非银处获悉,近年来该处已查处了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集资项目和多家公司,也已多次提醒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但张先生称,这似乎正是非法集资的公司所钻的“法律空子”:“非法集资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不法公司以此作为不向上当受骗者赔偿的“法律依据”。 银监局非银处孙处长告诉记者,我省正在加大打击非法融资的力度,受害者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在公安机关取缔、查处后,“投资人”才可以依法获得赔付,减少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