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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虎中国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数据,确实让中国人尴尬:中华慈善总会收到的捐助,约80%来自海外的捐助者,来自大陆富豪的只有15%。同时,慈善捐赠数额,在美国约占全国GDP的7-8%,而在中国,大约是0.05%。
红色中国的富豪积下大量财富,但做起善事来,却不及贪婪、腐朽的西方资本家,这样的事实,让人们在感叹之余,颇有几份想不通。是中国富豪天生就为富不仁,还是这个社会有缺陷,让富豪门宁愿选择戴上“不仁”的帽子,也不愿意多做善事?
 有智者分析个中缘由,有说中国人有不露富传统的,有说怕枪打出头鸟的。雅虎的文章则指向我们的慈善制度,说慈善垄断和配套法律的不健全(比如慈善捐赠免征税,未开征遗产税)是妨碍富豪行善的主要原因。
 上面讲的,都是原因,但是,这种“法律加制度”的逻辑,也许并没有触及实质,对中国富豪吝于行善,用更简单的逻辑来推断和解释没准更有效。
 1、“富”龄过短,未学会行善
 中国改革开放才二十几年,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1984年才延及城市。从1978年算起,到现在是27年,若从1984年算起,则是21年。21年,在一个人而言,是刚刚开始成熟的年龄,若论及一个阶层(富豪阶层),则还不足以谈成熟与否。何况在这二十几年中,富豪几经起落,已经面目全非。80年代靠倒卖或短缺市场起家的第一代富豪,几乎再不见踪影。有人统计过,80年代曾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的早期富豪代表,到新世纪,就剩一个万向潮的老板。即使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富豪,很多也已经销声匿迹,比如三株老板和史玉柱、牟其中等。现在的很多富豪,除了少数有强大政治背景的隐形者,浮在水面的,大多是九十年代中后期产生的“暴富”者,其真正“富豪”的年轮还不到20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这些富豪们学会做富豪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确实有点勉为其难。他们以自己都不相信的速度,令人眩目的暴富起来,除了圈钱的冲动,他们实在兴趣没有功夫学习行善。富豪具有社会责任的前提是,他们确实受社会特别是消费者喜好的制约,而这,在我们这里,还比较象是一句假话。因为中国的致富环境,使暴富者真实的意识到,自己的一朝暴富,非社会、非消费者之力,很多时候是拜“好政策”和“好官员”之赐,社会根本就没有提供让他们学习“行善”这种行为的条件。
 2、与其行善,不若行贿
 从经济学原则来说,现在我们的富豪,与其行善,不如行贿。从本质上来说,富豪行善,意在求名,求名的目的,则意在为自己的事业(主要是盈利性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规则明确稳定,政府的行政权受到合理约束,个人的私有财产权受到切实保护,作为以经营企业为主,并以赢利为主要目标的富豪,他要倾全力讨好的,是消费者而不是政府,而行善是最有效的讨好行为。而在我们这里,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除了市场和消费者,还有政府和政策制约。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在很多时候,比前者更重要。如果你想立足、你想发展、你想快速积累财富,甚至你想安全地保有自己已经获得的财富,你要做的,其实首先是获得政府的认同,获得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官员的支持。这时候,讨好政府官员比讨好消费者更重要。讨好政府官员,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比讨好大众更有意义。举个绝对点的例子,你的公司若想上市,你做多少善事、你的财务报表多好看、你的赢利能力多强都无济于事。但你若能拿出行贿的钱,你就有戏。富豪本应惠及大众的行善钱,最后到了官员的口袋,而这,我们不能说是无中生有,胡乱推测。04年一年,富豪们的捐赠的善款总数为5亿元人民币,而他们用于行贿的数目,相信绝对不止此数。同样是送钱,与其行善,不如行贿,这应该是一种经济理性。其实更极端点的情况还可能出现,假使一个富豪只懂行善,大把花钱,而不能分肥于官员,就会引起“官愤”,最后使你不仅“善无善报”,还可能身败名裂,河北的孙大午就是榜样。
 3、风险财富,不忍行善
 不到20年,成就这么多千万、亿万富豪,无论如何怎么说,都可以称之为暴富。当然,现代经济不排斥暴富,世界上的新经济英雄、网络英雄都是暴富者,比如比尔盖茨。但中国的暴富者,除极少量以产品打市场而成长起来的富豪外,不少都是通过较特别的手段,短期发家的。这些特别之处包括利用信贷漏洞骗贷,官商勾结圈地,贿赂上市圈钱,低价购买国有企业,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通过这些行为获得的财富,有人称其为“原罪”。公正地说,若真有原罪,罪也不在富豪,而在我们这个社会。在这过程中,包含巨大风险。冒风险而获得的财富,持有人只会谨慎付出,除非这种付出能减轻风险,否则就有不合算的感觉。行善不能丝毫消减这些财富积累时曾有的风险,在富豪的预算表上,善款廖廖也是合理选择。
 4、社会反应,不利行善
 富豪做善事,本应该是一个富豪受到社会尊重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一个富豪是否受到尊重,不仅仅在于他有多少财富,更重要的是他是如何支配这些财富。其中,是否做善事是印证富豪们能否正确支配财富的尺度之一。
 但在中国,财富就是一切。只要你是富豪,你就必然得到尊重,而不管这财富的来源与去向。人们以景仰的眼光注视着富豪,乐于谈论的是他拥有多少财富而不是他以他的财富帮助了多少人。人们对财富富豪榜的兴趣远大于对慈善富豪榜的兴趣,已经可以说明一切。这种社会的价值导向,使行善甚至可能遭致批评。深圳的丛飞先生,就被人认为是傻子和疯子,因为他捐助了170多名失学儿童而自己最后有病无钱医治。
 社会对行善的另一不良反应来自官府。一个富豪若总是在当地捐款,当地就会想要把他“树”为典型,甚至违背本人意愿拉入政权体系(比如做个某某委员),这对求仁得仁的富豪当然是好事,但不是个个如此,这时候又不能拒绝,若拒绝就会被认定不尊重当地领导。如果富豪总是去异地捐款,那他在当地官员中的印象就更差,有时侯甚至“后果很严重”。
 最后一点,就是与贪官比较后心理上的不平衡。可以想象,富豪的交际圈中,一定少不了贪官。而贪官财富聚敛之易,所贪数目之大,很多时候让富豪自愧不如。贪官轻易得来,却最可能一毛不拔,因为他们怕露底。与贪官取得财富的方式和数量比较之后,富豪们最容易心理失衡。你这边轻易的化公为私,我这边何以却要化私为公?官员之贪,其道德效应,对富豪行善必有障碍。
 5、结语
 上面的话,是笔者的推断,不一定正确,但与中国富豪行善与否的行为逻辑,一定有几分相似。中国富豪行善不力,或曰“为富不仁”,探究其原因,决不能只研究制度、法律。他们之不仁,也决不是天生的,而是我们现在还没有行善的环境,也没有形成当代的行善文化。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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