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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日前颁布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以提高纳税人信息来源的真实度。记者昨日采访了成都市地税局的个税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个人收入建档一个身份证一个号
张先生听说每个人都要建档,第一反应就是“我的两份收入,今后税务机关岂不是都一目了然了”?
的确,新办法的“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就是“税务机关对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建立档案,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的一项制度。”简单说就是每个纳税人都要建立收入和纳税档案,实施“一户式”的动态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雇员纳税人”的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学历、职业、职务、电子邮箱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扣缴义务人编码、是否重点纳税人。而“非雇员纳税人”、股东、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人和外籍人员等都有各自建档的详细目录。所有由代扣代缴义务人上报的明细收入和自行申报的收入都在里面。甚至你出租买卖房子赚的钱税务机关都可以根据房管公安等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数据,如实登记在案。而这一切,都将用一个号码,即身份证号码进行“一户式”建档。
“按大成都1000万的人口估算,1/3的人即300多万的市民可能将因此建立收入一户式档案,”市地税个税专家称,“而这一切将建立在‘金税三期’系统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所得税特点,国税总局将先行开发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端)和基础信息管理(税务端)两个子系统。而该软件的税务端将能使税务机关建立个人收入纳税一户式档案,税务机关可据此通过对纳税人收入、纳税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比对,判定纳税人申报情况的真实性。
高收入者将首先被监控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的策划人,他的收入可以用“多元化”来形容,给不同的单位做策划、写书、入股广告公司,赚的钱也不少,他今后会被重点监控吗?
新办法首次明确地将刘先生这类高收入、收入来源渠道较多人群列入重点纳税人范围,从多方面加强监控。首先,办法首次详细规定了重点纳税人范围,他们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铁道、房地产、学校、医院、城市供水供气、出版社、公路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民营经济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模特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
“规定之广之细,超过以前我们掌握使用的范围。”据市地税个税专家介绍,“以前全市只有2500人左右进入我们的重点纳税人档案,对在此之外的高收入人群,如他没有固定单位,要真实准确掌握他的收入情况很难。按照新办法,今后将实现滚动动态管理,不断扩大重点纳税人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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