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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体是山东省平度市柏家寨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早些年靠着在城里承揽建筑工程,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包工头儿,参与建造过不少的高楼大厦。2001年,本已退隐江湖的王善体又被别人请出了山,合伙承包了一个小工程,没想到却让他在小河沟里翻了船,不仅赔了一笔钱,还摊上了一场官司。
 后来王善体就回到自己家的菜地里忙活。提起那次合伙承包工程的事儿,他至今仍耿耿于怀。
 与人合伙的事情发生在三年前,当时已做了十几年包工头儿的王善体本来已经打算退出建筑行业。
 2001年春节刚过,王善体的连襟倪寿先找上门来。他说他没事干,叫我帮揽个工程干,他说他技术员、施工队长都齐全。正月十七找我,一直找我(正月)二十出头,没有法儿我答应他了。
 在倪寿先的恳求下,王善体又动了心,准备重操旧业。经倪寿先介绍,王善体又认识了邻村的徐国寿。
 徐国寿是南村镇徐家庄的农民,离王善体的柏家寨村只有几里远,农闲的时候他也经常在城里的建筑工地里干点泥瓦活儿。
 为了显示诚意,徐国寿还把同村的徐国连也介绍给王善体。
 四人一拍即合,很快成了朋友,他们决定一起合伙承包工程挣钱。
 王善体很快就召集了一批工人,但青岛的活儿迟迟没有着落,大伙不禁有点着急,于是商定先找个小工程干干。2001年2月,王善体得知云山镇邮政所要盖400平方米的办公楼,便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这栋楼的承包商云山镇建筑公司,以每平方米140元的价格包下了这栋楼的人工和机械,总金额是5万多元。
 虽然工程不大,但由于是第一次合伙,四人还是很慎重。2001年2月14日,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在工程中所用工具由四人共同出资购买,盈亏四人平分。
 四人商定每人投2500元作为启动资金。为了使工程能够顺利完成,四个人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徐国连是技术员,管技术,徐国寿管会计,当会计兼施工队长,倪寿先是管现金保管,王善体里里外外跑关系,联系业务。
 但是工程进展得并不顺利,本来一个多月就能完成的小工程直到6月份主体才起来,比预想的已经晚了几个月。
 这时王善体已经投入了3500元,倪寿先投入了7210元,徐国连投入了3030元,徐国寿投入了5070元。四人共计投入了18810元。
 虽然投入差距比较大,多出钱的人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但碍于情面并没说出什么,加上对工程的结果有一个好的预期,也就没有谁愿意斤斤计较了。
 可是很快又到了农忙季节,工人们都要回家收麦子,工程不得不停了下来。徐国连和徐国寿也回到家里,工地只留下了王善体和倪寿先照看。
 由于投入的钱比较多,王善体找到云山建筑公司,看看能不能要一部分工程款。
 王善体说,甲方说来检查检查,你们这个工程建得怎么样,质量怎么样。
 这一检查不要紧,竟查出了令王善体意想不到的结果。楼梯踏步图纸上是十四步,王善体他们给人家弄成十五步,二层楼板东面和西面高度相差两三厘米。
 当时王善体根本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连忙到现场去看,果不其然,楼梯确实多了一层,导致地板不平。
 一听说要返工,王善体当时就懵了,他和倪寿先初步估算了一下,不要说拆楼梯了,光把地板弄平也需要近2万元,这就意味着这个工程完工后他们不仅赚不着钱,而且有可能倒贴不少钱。于是王善体急忙派人去找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徐国连。
 让王善体着急的是,技术员徐国连得知情况后竟再没了音讯,更加奇怪的是,徐国寿也从此称病不出了。
 找不来徐国连和徐国寿让王善体很为难,他和倪寿先商量了一下,不得不做出了一个无奈的选择,决定放弃这个工程。
 得知王善体要撤出工程,云山建筑公司竟然扣留了他们的设备,其中包括租来的设备。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王善体没了主意,他和倪寿先直接找到了徐国连和徐国寿的家里,想大家一起商量个对策,但徐国连和徐国寿的态度让他很感意外。
 徐国连:我说他们他(云山建筑公司)凭什么抢咱们,他(云山建筑公司)抢咱们设备,抢咱们东西,咱为什么不报警,咱应该报警。
 徐国寿:再说那里面其中有些东西就俺用的工具有些就是租人家云山公司的,租他的,人家正是把人家的东西拿回去,那算什么扣。
 由于不相信设备真的被抢,徐国连和徐国寿提出要与王善体一起去云山建筑公司问问清楚。
 徐国寿:他不要咱干也好,他抢了也好,摊上什么事你得解决吧。他说你们要去你们去,反正我死活也不去。
 看到王善体一再拒绝回去核实,徐国连和徐国寿心中的疑问更重了,既然王善体不愿意回去,他们索性也不管了。这样一来,楼没建起来,四个合伙人却闹得不欢而散。
 工程虽然不干了,但王善体心里却很不平衡,出了这样的问题,王善体觉得责任应在技术员徐国连身上,正是因为他在施工中没把好关,才导致出现问题。
 王善体:我分析技术员不懂技术,为什么我说他不懂技术呢?他能不识数,楼梯图纸上明明标的是14层,他能砌出15层。
 记者在采访中见到了这栋办公楼的设计图纸,从图纸上看,设计的台阶是14层,记者在现场数了数,办公楼楼梯的实际层数却是15层,比设计的多了一层。
 但是徐国连认为楼梯多一层不是什么大问题,并不影响使用,不属于质量问题,只是需要浪费些材料,相反却是王善体的中途溜走,才使事情变得不可收拾,导致大家血本无归。
 你上楼板上得平与不平,直接牵涉到云山公司的材料(多少),楼板上得不平的话,上面搭的地面找平衡这一块,是人家云山建筑公司说是质量问题。实际上不存在质量问题。
 那么这多了一层楼梯到底算不算质量问题呢?记者找到了工程的承包方云山建筑公司当时负责云山邮政所工程的项目经理王成顺。王成顺说,工程质量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由于楼梯高了一步,然后把整个房间都抬高了,整个房间全打上混凝土补救,这一补救不就造成浪费了嘛,应该说他造成损失后,通过补救造成损失之后肯定让他负担。
 王成顺告诉记者,由于问题并不严重,只要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就可解决,没想到王善体他们会半途而废,扔下工程不干了。
 在记者采访中,王成顺承认扣留了王善体他们的部分钢管,用于补偿他们欠公司的设备租赁费,但却否认扣了其他东西。
 很快王善体就发现,停工带来的麻烦远远不止这一点。设备被扣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租赁站,租赁站的老板找上门来,跟王善体讨要租赁款和设备。
 虽然拉设备的时候四个人都去了,但是当时是以王善体的名义租的,王善体觉得不能不认这个账。
 据王善体自己说,他是东凑西拼凑钱支付了20000元租赁费和9600元的设备赔偿金,租赁站也给他开具了证明。
 但当他拿着证明去找徐国连和徐国寿的时候,他们却对租赁设备租金和赔偿金额提出了质疑。首先他们认为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用那么多东西。
 另外他们觉得设备被扣的时候工地里已没多少东西,不可能赔那么多钱。
 为了弄清当时的具体情况,记者找到了平度市东城建材租赁站。租赁站的老板杨福友说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自己只对钱数还有点印象,其他的具体情况都记不清了。
 自己支付了租赁费和赔偿金合作伙伴却根本不认可,这使王善体感到很窝火,但令他窝火的事还不止这些,没过多久,给他干活的工人就纷纷找上门来讨要工资这使王善体的生活更加狼狈不堪。
 王善体:挣一拨给一拨,现在手里是没钱,不等花生下来人就来要钱,不等果木下来人就来要钱,现在没法,种菜也是这个账,看你种菜了,卖菜了人就过来要钱。
 由于这些工人大部分都是王善体雇的,他又是合伙负责人,工人们当然要向他要钱,但他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好以个人的名义给人打了欠条。
 王善体手里有一些工人给他写的证明,证明王善体欠他们的数额不等的工钱,共有一万多元钱。
 王善体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支付租赁站的费用是29600元,租赁木工刨床、混凝土机的费用是4872元,以自己名义欠工人的工资10435元,再加上手机费、交通费,除了一开始投的钱外,自己比别人多承担40000多元。
 王善体认为既然是合伙,四万多元损失就应该由大伙共同承担。因为在合伙协议当中有盈亏平分的条款,但当王善体找徐国连和徐国寿要钱时,却遭到了拒绝,王善体分析,徐国连和徐国寿之所以拒绝,完全是因为工程亏了本,想甩手不管,但徐国连和徐国寿却对记者解释说,那是因为王善体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有很多疑问,比如他们打听到王善体在工程施工期间曾从云山建筑公司支取过几笔工程款,而对这笔钱王善体却闭口不谈。
 而王善体却说自己确实收到云山建筑公司几笔工程款,但那些钱根本没到自己手里,而是直接给了几个工人。
 记者也就这个情况又向云山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王成顺进行了核实。
 在王成顺的住处记者看到了王善体支取工程款的凭证,王成顺告诉我们王善体先后从他手里支走的14800余元。据他所知,了钢筋工600元,给木工付了1000元,但是其余的工程款,到底都付给了其他什么人,王善体却没有任何凭据可以证明。
 为了证实自己确实赔了那么多钱,2002年春节前夕,王善体主动将徐国连、徐国寿和倪寿先找到自己家里准备算一下账。
 在王善体的家里,记者看到很多王善体用于证明自己各种开销的单据。总共有四万多元,但这其中只有17000多元得到了其他三人的签字认可,租赁费、工人工资等其他花费却没有得到其他人的签字认可。
 在四人当初所签的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所有开支只有四人签字才有效。如今被其他三人共同认可的只有17000多元,这与王善体所说的40000多元有较大差距。
 对账的结果让王善体感到很失望,更让他生气的,连他的连襟倪寿先也站在他的对立面,当初合伙是倪寿先介绍的,徐国寿和徐国连也是他介绍认识的,现在他们却合起伙来不认这个账。
 那么作为这次合伙的发起人,倪寿先对这些情况是怎样的态度呢?我们多次找到倪寿先的家里,都没有找到他,后经多方联系,倪寿先还是避而不见,在我们的努力下,最后倪寿先答应在电话里接受我们的采访。
 倪寿先说:有些知道的,我都签字了,我说,你听明白了,我不知道的我认了那叫胡说八道,对不对。
 记者:被扣的东西总共赔了人家多少钱你应该还知道吧?
 倪寿先:那东西我就不太清楚了。
 这次对账成了四个合伙人的最后一次相聚,在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王善体不止一次找过三个合伙人,但是他们不是躲避,就是拒绝。王善体已无望让其他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亏损,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想到去法院讨个说法。
 2002年中秋节前夕,在云山邮政所工程意外停工后一年多,王善体将倪寿先、徐国寿、徐国连告上了平度市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合伙亏损40000余元。
 得知自己被王善体告上法庭,徐国连和徐国寿都感到不可思议。
 倪寿先更是没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倪寿先:结果钱没挣着,赔了钱,又硬是被告上法庭了,朋友关系也翻脸了,人家说我和王善体算计他们,说我和王善体害他们,咱出的钱出的力,咱也不耍鬼也不耍熊,结果弄成这个样子。
 本来是想合伙一起挣钱,没想到不但赔了钱,还闹上了法庭,这是四个人当初不可能想到的,那么,对于这起各执一词的纠纷法院将会如何裁决呢:稍后请继续收看。
 2003年5月30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但在本案中由于王善体的许多花费都是一人所为,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认可,而他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因此王善体提供的证据只能认定合伙这一事实,不能证明他提出的亏损情况。
 法院判决:驳回王善体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判决结果王善体很难接受,他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但有意思的是很快他又撤回了上诉。
 回头看引发这起官司的合伙行为,几个当事人却不约而同地向记者表达了一样的想法:能干还是自己干,不能干的千万不合伙,就是亲戚也不能合伙。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说到这次合伙的经历,几个当事人都毫不犹豫地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和人合伙了,似乎这一切都是合伙惹的祸。
 (感谢创业论坛网友 不明飞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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