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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6年纪特邮票销售办法“预订和零售并举”出台以后,国家邮政局近期又趁热打铁对销售纪特邮票中的违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旨在为新政策、新举措的贯彻执行保驾护航,邮人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多少又有些忧心忡忡,毕竟这种声音就像“狼来了!”一样,喊多了、听多了也就失去了作用和意义。 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编年票发行以来,由于纪特邮票的销售体制和结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端,从而导致了一些邮政企业利欲熏心,急功近利地利用手中掌控的邮资票品,一方面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在邮市大量放货低价倾销邮品,乘机取利,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不顾集邮者的多次反对,肆无忌惮地制订“霸王条款”侵害集邮者的利益,如采用破版破封的销售政策,甚至不惜费时费力将小版张剪去一角,如此荒唐之事也只有邮政干的出来。多年来,一提及查处违规,往往是本末倒置,邮政不是从自身上找原因,而首当其冲的常常是普通集邮者,于是“一人一天只能领取5套邮票和1版小版票,并要签名登记备案”等怪招就频频出台,殊不知此举是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大不了集邮者远离集邮不陪你玩罢了。由于巨大的经济利益作祟和驱使,一些邮政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是令行而禁不止,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欲盖弥彰,因此违规从根本上来说是很难杜绝的。而查处违规,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龙头蛇尾,或许是家丑不可外扬,往往是不了了之,多年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查与堵,收效甚微,查处违规俨然成为了一次次作秀,邮人也见多不怪麻木不仁了,邮政的信誉也因此降到了最低点。 新的惩罚措施,无疑是对违规行为处罚最严厉的一次,看来邮政是要出重拳、动真格来打击违规了。“凡提前销售和低于面值销售纪特邮票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对单位负责人予以撤职;对其上级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对该企业所在省邮局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对提前销售纪特邮票的邮政企业按收购价格再加邮票面值10倍的金额罚款;对低于面值销售纪特邮票的邮政企业按邮票面值的10倍金额罚款;罚款中的一部分必须由责任人承担。”事实上,我们从来不缺少制度和条例,而最缺少的是监督和执行,这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关键所在,最严厉的并不一定是最有效的,而日常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才是防患于未然最有力的保证,而那种邮政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恐怕是难以完成该项使命的。邮事无小事,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邮政应打破行业界限和常规,聘请各行各业的集邮者充当义务监督员,对于违规,查处一起,公布一起,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决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重树形象,重获信任。 现实并不让人乐观,如果说10月19日发行的JP132“长征胜利”早产发生在“严厉惩罚”措施公布以前的话,那么作为2006年第一套的邮资票品贺年明信片,11月1日发行首日邮局无片售,随后又在邮市打折销售,则是发生在“严厉惩罚”的措施出台之后,情况比想象的要复杂,顶风作案者有之,观望者更有之,看来查处违规任重而道远,邮政如何“严厉惩罚”,人们将拭目以待,否则“不信春风唤不回”只能是一种愿望和期待了。(张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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