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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国有批发企业地位的再认识,国有批发企业的关系再造,国有批发企业的功能再造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批发企业地位的再认识 改革以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单一,流通环节过长,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往往经过四五道中间环节,造成流通成本高、效率低、产销严重脱节的状况。改革初期,我国进行了“三多一少”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打破了“三固定”、“四级流转”的流通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搞活了流通。然而今天,这种流通格局的改变引起了流通渠道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即两头活跃、中间萎缩。 两头活跃是指商品进入市场与流出市场两个环节呈现出多种形式。在商品进入市场的最初环节,生产商可以直接在各地设置分销机构,形成自己的销售网络;或依靠中间商帮助其开发市场;或通过专业市场推销其产品;或设立专卖店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在商品流出市场的最后环节,我国零售业态呈多元化发展,除了传统的百货商店、专业商店之外,新型业态如超级市场、专卖店、便利店、货仓式商店、购物中心、邮购商店等都已出现,使消费者接受商品越来越快捷、方便,选择程度更高。 然而,与两头活跃的景况成鲜明对照的是中间环节的萎缩,实际上就是批发商的萎缩。这种萎缩表现在:一是批发企业处于困境,经营规模缩小,市场占有率下降,利润减少,亏损增加;二是生产企业与零售企业越过批发商直接交易的比例增多,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工业品自销率已达到牱0%以上;三是零售企业取代批发企业的趋势在加强。目前,一些大型零售企业插足批发业,其批发额增长速度已超过其零售额水平,另外,一些连锁商店纷纷自设配送中心对内对外提供服务,一些货仓式商店也以批零合一的经营方式直接与批发企业争夺小型机构客户。 生产商和零售商之所以越过中间商直接交易并挤占批发商,造成中间环节萎缩,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基于追求超额利润的愿望。一些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认为,多一道批发环节,就要向批发商多转让一份批发毛利,如果排除这个中间环节,就可以把批发商的那部分毛利留归自己。这也导致了三方各自为政,无序竞争状况。二是基于对原有批发商的不满。传统批发商自身改革滞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方式单一,管理水平低下,造成批发成本过高,批发效率过低,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两极形势的变化,迫使两极企业不得不自寻出路。美国学者科思曾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认为,当内部管理上的协调,比市场机制的协调能带来更大的生产力、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利润时,原来由若干个经营单位进行的活动及其相互交易就会内部化。这也许是生产商和零售商涉足批发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衡量商品流通渠道的合理与否主要有两个指标:低成本、高效率。那么,改革后渠道的缩短能否降低整体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牽答案是否定的。大量生产资本进入流通,形成生产企业自销比重过大,新批发机构的重复建设;而零售企业涉足批发领域,同样在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上加大投资,这样,一方面效率不高的从两极分离出来的流通组织不断产生,另一方面原有的流通组织能力闲置,其结果是造成资源的分散浪费,流通行业处于一种粗放型经营状况,流通秩序混乱、整体流通成本上升。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再一次社会大分工,这显然是不合算的。另外,由于批发商的缺位和功能的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通速度,造成渠道的堵塞。目前,国内近1.83万亿元工业品滞留在生产领域,农副产品流通基本处于无序的、自发的、散乱的格局状态中,这与缺乏适合大市场流通要求的,在流通组织上、环节上、制度上健全的批发渠道不无关系。 由于中间环节的萎缩,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便出现了批发企业前途暗淡、批发企业没有存在的必要、国有批发企业通通转制的论调。这恰与国外早些时出现的“批发商无用论”的观点不谋而合。根据日本商业经济专家系园辰雄等人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日本批发领域最近若干年有如下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制造商对批发商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相当一部分自设销售机构的制造商正在将其外部化;二是无论在消费资料领域,还是在生产资料领域,越来越多的制造商愿意通过批发商帮助其产品扩大销售;三是零售商业领域也显示出对批发商较高的依存度,尤其是大规模零售商中的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也正在越来越多通过批发商进行商品采购。从美国情况来看,目前约有90%的日用工业消费品、20%的工业生产资料和绝大多数农产品是通过批发渠道销售的,著名的零售集团西尔斯和凯马特公司均不涉足批发业务。 可见,无论是理论的阐述还是实践的发展,批发环节并非可有可无,它对一个国家流通规模化、现代化、高效化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国流通领域存在最大问题恰恰是批发环节功能的弱化,因此,我国流通体制改革,关键不在于渠道的长短,而在于批发环节的组织再造,以及流通渠道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再造,使之更适应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二、国有批发企业的关系再造 社会分工原理告诉我们,各专业组织只有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相互合作,才能真正分享分工带来的高效率与低成本的好处。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运转,只有相互依赖,真诚合作,从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出发,通过提高每一环节的效率来提高整个流通环节的效率,最终增加消费者的利益,才能最终提高自已的竞争力,获得更高的利润水平和更大的生存空间。因此,国有批发企业要保持自己的地位,必须与其它相关企业建立相互依赖、紧密合作的关系。国外目前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建立商品流通一体化关系,日本学者称之为流通系列化。流通一体化就是按某种方式将流通渠道各环节包括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根据联系的方式和紧密程度不同,可以将流通一体化分成三种基本形式: 1. 产权维系一体化。产权维系一体化,是指一家批发企业通过控股的方式牗直接控股或层层控股牘,拥有并统一管理若干工厂、零售机构,控制某种或某类产品的流通渠道,实行从生产经批发到零售的一整套综合经营网络。这是联系最紧密的一体化形式。日本综合商社所组成的集贸易、金融、信息、产业、投资、综合服务等于一体的国际化、多元化、集团化的经济集合体就是典型的产权维系型流通一体化网络。我国在此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尝试,如1992年成立了上海内外联公司,通过参股控股将业务扩展到各行各业,其下属有生产各类产品的实业公司,有面向全国的批发公司,有面向中高档消费群的综合商厦,也有面向大众消费者的连锁超市,其成员已形成稳定的抗风险系统,在外部环境变化的条件下,能借助不同产业和不同功能,互为支持,互为补充,从而发挥出最佳规模经济效益。 2. 契约维系一体化。契约维系一体化是指由相关的生产单位和流通单位,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以契约形式维系起来的一种流通网络。这种一体化形式较之产权维系一体化要松散一些,但因有合同的约束,其关系也能保持一定时间的稳定。目前,在国外较为流行的一种连锁形式———自愿连锁组织就是靠协议和契约来维系的联合体。由于近几十年国外大型零售集团和正规连锁商店的兴起,对批发商和中小零售商构成了严重威胁,为了与之抗争,一些批发商与独立中小零售商自愿组织起来成立联合体,零售商在契约下以一定的进度、按一定的数量从批发商进货,而批发商则许诺以较低的价格向其零售商成员提供产品并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还帮助它们解决管理问题,甚至提供财务帮助。有些自愿连锁组织还与生产商联手组成,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产供销一条龙组织。这种联合体是我国目前组织化程度低而分散的中小流通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3. 管理维系一体化。管理维系一体化,既不是同一投资系统组织的,也不以双方订立契约为基础,而是一家批发企业由于规模大、声誉高、实批发改革力强、管理效率高,因此得到流通环节中其它组织的自愿依附,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如现代化的大型物流中心,其高效率的配送功能,能极大地提高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的经营效率,尽管没有产权和契约的维系,也能赢得流通两端企业的信赖。 从上面三种形式看,要建立流通一体化的渠道关系,关键是要有一个对市场具备一定控制能力的主导企业。而当前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所出现的一些无序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真正具有市场控制能力的流通主体,这是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因此,我国在流通体制改革中,通过“抓大放小”,可以有意识地培养一些国有批发企业成为流通领域的“巨人”,并以其为中心形成一体化的流通网络,带动其它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国有批发企业的功能再造 任何一个批发企业,如果经营观念落后,经营手法陈旧,其功能和地位就可能被其它批发企业所取代;如果整个批发行业功能衰退,不能适应现代竞争的需要,就会出现生产商和零售商的“越位”,流通渠道的“短路”也就在所难免。因此,要建立一个健全高效的流通高速公路,国有批发组织的功能再造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其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向多功能型转化。实力较强的批发企业可以朝功能多元化方向发展,力求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服务。这些功能包括:贸易功能,根据市场需求向生产者大批量购进商品后小批量配销给零售商;储运功能,通过仓储和运输,解决商品的产销之间的空间矛盾和时间矛盾,尽量降低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库存;融资功能,直接或间接地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财务援助;信息功能,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等等。 2. 向经济型转化。一些实力较弱的地区性批发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向有限职能批发商方向发展,如现购自运批发商、直运批发商、卡车批发商、货架批发商、邮购批发商等,其经营方式只提供批发商的一部分职能或一部分服务,以低毛利、低费用、低价格为竞争优势,向零售商提供更经济实惠的货源。 3. 向总代理、总经销转化。总代理、总经销的经营方式,是现代批发业的发展潮流,它有利于建立工商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了商业企业不分大小都到生产商进货的诸多弊端。批发企业推行这种经营方式,要注意抓好名牌商品经营与挖掘那些具有潜在市场的商品;在处理和厂家关系上,要坚持“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注重信誉,避免短期行为;有条件的批发商还可采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充当生产企业的总代理、总经销;积极探索开展经纪人、定牌监制等多种经营方式。 4. 向物流中心转化。批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仓储运输、各种批发货场等物流设施和条件,根据市场容量和零售业态的发展、变化,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成为集储藏、保管、包装、加工、分货、配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系统化程度较高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为零售企业提供高效率、少批量、多品种、定时的商品配送服务,实现零售商的零库存,也为生产商解除后顾之忧。 5. 向综合商社转化。综合商社作为一种集内外贸、生产加工及金融为一体的大型商贸组织,具有规模大、多元化、综合实力强等优势,不仅在国内商品流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有利于开发国际市场。国内少数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国有批发企业,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或连锁的形式,向多领域拓展,建立起全国范围的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对全国内贸外贸两个市场的控制能力,逐步向综合商社方向发展。 国有批发企业的功能无论向哪一种方式转化,都必须以现代科技为基石,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武装,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现代批发商业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从商流方面的订货、发货、结算处理,信息流方面的情报收集、分析、传递,到物流方面的货物进出库、分拣、包装等,都应实现自动化管理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流通速度,降低流通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 商业经济研究 肖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