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的人。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投保人,被保险人自己也可以成为受益人。本来受益人的指定比较简单,但是在实际的案例中却会有不少违背投保人意愿的情况发生。
2001年,张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她在保单上载明了受益人为丈夫黄先生。2003年张女士与丈夫离婚。不幸的是,2004年3月份,张女士在出差的途中遭遇车祸死亡。
张女士的父亲在清理女儿的遗物时发现了保险单,当即就持保单和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黄先生也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可是保险公司并不给保险金,于是黄先生、张女士的父亲分别将其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一审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黄先生10万元保险金。
受益人的指定应该能够正确地表示投保人的意愿,受益人填写的恰当与否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张女士离婚后很可能更愿意将保险金留给父母,但是由于没有及时进行受益人程序的更改,未能达到为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
对于受益人的指定,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指定一定要明确。不要使用模糊不清的字眼,如“丈夫”、“孩子”,应该明确指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避免日后引起某种纠纷。
二是受益人应该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并无须事先争得其本人或保险公司的同意。
三是投保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的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四是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留给法定继承人。
五是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该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否则视为所有受益人对保险额享有同等的份额。
六是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孩子。对未成家的青年来说,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万一发生不幸时,可以借此尽孝心,报答其养育之恩;对于已经成家的人来说,父母、配偶和孩子都可以成为考虑的对象。
七是如果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八是对于另有特殊约定的保单,如有的条款约定生存金、高残金、满期保险金和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本人时,保险公司就不再受理其他的指定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