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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又要到"3·15"了,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发,不少人对银行的服务也颇有微辞------去银行办业务,却因为不了解银行的规定而未成功办理业务;购买了银行代销的产品,却没有获得预期的收益;刷卡积了很多积分,却换不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类似于这样的纠纷,人们时常遇到。对此,银行与消费者各执一辞,到底是谁侵犯了谁的权利呢?银行专家对此解释说,关键是消费者对银行的规定要有所了解,而银行方面的"提醒服务"也要做得更到位些。
柜面遇假钞:没收还是流通
李大妈退休多年了,靠着为数不多的退休金过日子。前不久,李大妈拿着一张百元大钞去银行缴付公用事业费,银行柜面人员发现这张100元系假钞,按照规定必须要没收。收入微薄的李大妈当场就哭开了,李大妈责怪银行太不讲人情:"凭什么没收我的钱,这张百元大钞是我从另一家银行取出来的"。
遇到这样的情形,银行到底该不该没收这张假钞呢?答案是肯定的。按照规定,银行有权也有义务没收假钞,以阻止假钞再度流通出去。对于善意持有假币的人来说,拒绝没收是行不通的,持款人在被没收假币后可得到一张由银行盖章开具的假币没收证明书。虽然从人情上来说,对于李大妈这样的情况,银行也很同情,但是,同情心无法替代规章制度。在这种情形下,消费者要学会的就是自我保护。首先,要提高假币的鉴别力;其次,明确只有银行邮局这样的机构才拥有没收假币的资格,对于一些商家没收假币的行为可以提出抗议;最后,一旦发现假币,应主动避免流通。
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关心还是淡化
最近,有部分投资者投诉购买了银行外汇理财产品,购买之时银行承诺的收益最终并未兑现。也有投资者投诉银行"霸王条款",前几年购买的3年期甚至更长期限的外汇理财产品,如今的收益已相当低,想提前赎回,银行却不允许。
实际上,这些与投资理财相关的投诉问题大多出自于投资者对银行风险提示的漠视。从2004年起,各家银行纷纷推出长短不一、形式各异的多种外汇理财产品,而近几年,外汇市场汇率、利率波动比较大,尤其是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更是一路上扬。投资者2004年购入的外汇理财产品与现在的产品相比,期限较长,收益率较低,对于追求高收益率的投资者来说自然不甘心。但这些投资者都忽略了重要的一点,对银行在购买协议中提及的风险提示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不得提前赎回条款和获利范围区间的提醒。
当然,也有很多投资者认为,银行在设计产品收益率区间时因为有专家的参与,胜出概率肯定更高。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购买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若对产品及市场不甚精通,更适合选择一些短期及固定收益品种。
银行卡收费:抗议还是接受
最近,商业银行银行卡、小额账户纷纷展开收费行动,消费者可以享受的"免费午餐"已越来越少。聪明的人已开始忙着这边销卡,那边开卡,但按照目前的形势看,银行业收费统一行动已很明朗化。坚决抗议也好,心有不甘也罢,收费已真真实实地发生在大家身边。
面对这样一场收费行动,对于消费者来说,抗议和牢骚已无法扭转现实,还是想想如何才能少花这笔钱吧!据统计,在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中,30%以上属于"睡眠卡",20%左右属于小额账户。对于这样的卡,银行不仅每年需耗费与正常优质卡同样的人力和物力,而且还占据了计算机大量的信息空间,因此对于银行来说,采取收费是激活"睡眠卡"和小额账户的一个好办法。
对于消费者来说,抓紧清理手中的银行卡十分重要,对于不常用的银行卡要坚决销户;对于功能类似的银行卡要进行合并,留用一张即可;对于留用的银行卡,更要根据不同银行的相关规定积极刷卡或使用,达到免收费标准。对于常用、巧用银行卡投资理财的消费者来说,10元的年费实在不算多,只要开通几项投资功能,这10元钱很快就会赚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