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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0日,深圳6名投保人给友邦深圳公司发去了《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要求解除与友邦公司所签订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并要求友邦全额退保险费。而这之前某媒体也对重疾险报道了一篇《医学专家曝光理赔陷阱,重疾险或成空头支票》的文章。紧接着,不少文章接连“炮轰”重疾险,重疾险成了众矢之的,那么,投保人该如何选择重疾险呢? 如果说万能险在2005年饱受宠爱与抛弃,冷暖两重天的话,那么2006年就是重疾险不好的开头年。有调查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很高。在人们对重大疾病险的重视和理赔数量的增加的同时。重疾险理赔的官司也急骤增加。
在网上不少攻击重疾险的文章后,不少人对重疾险产生了畏惧心理。一些投的重疾险的人感到自己上当受骗,想投重疾险的人现在更拿不定主意了。更有“重大疾病险,不死别想拿到保险”的传言,说法虽然有些危言耸听。但重疾险的合同条款确实受到了不少人的争议。其实,消费者在投重疾险的时候,只要把眼睛擦亮,跨越投保重疾险的两道必经的坎后,就能减少以后理赔可能产生的麻烦和损失。
第一道坎:彻底理解医学术语
重疾险受到攻击的原因主要是很多人认为买了重疾险就什么重大疾病都能赔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只有你身患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才能获得赔付。而大部分投保人反映,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究竟有哪些,他们也无法看懂这些专业性极强的释义条款,而这也为后来的理赔纠纷埋下了祸根。
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医学术语,即使是专业医生也要好好的研究一番,因为保险上的病种与临床医学上的有多说法都不太一致,所以不要拿以自己的习惯思维来解释保险合同上的条款,通常认为,只要是保险条款中涉及到的疾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付,而多数投保人对于这些疾病也只能说出发病器官和疾病统称。因此,投保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的疾病的详细解释。
有的重疾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也包含了癌症,看上去感觉还不错。但并非所有的癌症都可以得到赔偿。因而跨越重疾险的第一道坎就在于读懂这个“癌症”后面的进一步解释。
癌症一般指的是恶性肿瘤。恶性肿瘤的细胞能侵犯、破坏邻近的组织和器官。而且,癌细胞可从肿瘤中穿出,进入血液或淋巴系统.这就是癌症如何从原发的部位到其它器官形成新的肿瘤,这个过程就叫癌症转移。而重疾险只对这类的癌症进行赔付。
而保险条款中将原位癌排除在外,即原位癌的患者不在赔付范围内。实际上,原位癌是指癌细胞仍局限于上皮层内,还未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围组织,是癌症的最早期,而在癌症患者中,原位癌占了大多数。若患者在原位癌的时候进行治疗时,是不会得到赔偿的。而一般病情发展到恶性肿瘤,治愈的希望比癌症早期少了几分。因此,也就有人攻击重疾险是不死是得不到赔偿。当然,这样的话语也过于偏激。
除了对人类健康威胁最大的癌症外,保险条款中提到的肝炎,与大多数市民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差异。通常市民所说的肝炎是指“甲肝”、“乙肝”等,但保险条款中的肝炎是急性重症肝炎亦称暴发性肝炎,因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发病率只占肝炎发病率的0.2~0.4%。这样一来,重疾险就失去了应有的保障作用。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是医生和专业人士,对于重大疾病的理解主要来自于生活常识和保险业人员的介绍,若保险业务人员对疾病的解释不是很到位,也极容易造成误解。由于大部分重疾险条款有非常多的专业术语,大都晦涩难懂,投保人在看不明白的情况下,最好是找专业的医师咨询,在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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