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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随着高档电视机、汽车等商品的热销,真正的消费社会正在出现,而这其中也出现了三大消费主力军。
“月光族”
大约20年前,改革开放初期,人们产生了勤劳致富的想法。有些人白天上班,晚上又摆摊卖馄饨。因为晚上也要工作,所以他们被称为“月光族”。而现在“月光族”有了不同的含义,身为职员的孙小姐说,“两千元的月薪当月就会全部花光”。像她这样的人就是现在的“月光族”。这里的“光”,是“一点不剩”的意思,指月薪全部花光。
“集团消费族”
北京市郊的某度假村,拥有温泉和餐厅等设施。在这里住上一天,每人需要花费数百元。虽说这里的消费不低,但节假日通常都客满,经常有国有企业以组团方式入住。 据说,地方城市的政府官员中,科长级别的固定工资为每月2000-3000元,但他们的实际收入远远超过工资。全国餐饮业的销售额中,公款消费占了两成。不正当行为支撑中国消费的这种异常结构。
“小康族”
中国领导人经常说要建设小康社会。“小康”在这里指“中等水平的经济状况”。最早实现这一目标的是在外资企业工作或从事信息技术产业的新中产阶层。 在一家通信技术企业作职员的陈小姐介绍说,“现在公司里很时兴到‘7-11便利店’购物”。每到午休时间,她会跟同事一道享用那里新推出的点心。“7-11便利店”在北京有20家。从陈小姐工作的公司到最近的一家店,开车需要10来分钟,似乎并不“便利”。而且那里的商品价格也偏贵,但是陈小姐很喜欢去,认为“能买到只此一家才有的东西感觉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