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202003 | 基金简称 | 南方绩优成长基金 |
| 基金全称 |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股票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6-11-16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 基金经理 | 苏彦祝 谈建强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1247749万 | 流通份额 | 1247749万 |
| 认购费率 |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500万 0.8% 500万≤M<1000万 0.2% M≥1000万 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持有期限(N) 认购费率 N<1年 1.8% 1年≤N<2年 1.5% 2年≤N<3年 1.2% 3年≤N<4年 0.8% 4年≤N<5年 0.4% N≥5年 0 |
| 申购费率 |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0.9%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N<1年 1.8% 1年≤N<2年 1.5% 2年≤N<3年 1.2% 3年≤N<4年 0.8% 4年≤N<5年 0.4% N≥5年 0 | 赎回费率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3% N≥2年 0 |
| 上市日期 | 2006-11-10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代销券商: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东莞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国联证券、南京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上海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华安证券、平安证券、西南证券、东北证券、广东证券、国都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金通证券、中原证券、浙商证券、齐鲁证券、国盛证券、德邦证券、信泰证券、国海证券、民生证券、第一创业、金元证券、东方证券、世纪证券、东海证券、大同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基金发起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业绩质量、成长性与投资价值的权衡,精选中长期持续增长或未来阶段性高速增长、业绩质量优秀、且价值被低估的绩优成长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债券投资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剩余年限小于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以及中央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权证等。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绩优成长股票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基金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历史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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