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260109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基金 |
|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股票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6-10-11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 基金经理 | 李学文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552827万 | 流通份额 | 552827万 |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2.0% 100 万≤M<500 万 1.0% 500 万≤M<1000 万 0.5% M≥10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2.5% 100 万≤M<500 万 1.2% 500 万≤M<1000 万 1.0% M≥10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 0.5% 1 年以上(含)-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 |
| 上市日期 | 2006-9-19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长城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基金发起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资产配置方面,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95%和70%,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是30%。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 |
| 基金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 历史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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