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320004 | 基金简称 | 诺安中短债基金 |
| 基金全称 |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债券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6-7-17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 基金经理 | 钟志伟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140540万 | 流通份额 | 140540万 |
| 认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 | 0 | 赎回费率 | 0 |
| 上市日期 | 2006-7-1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天相投资顾问 德邦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发起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上述个券剩余期限控制在7 年以内(含7 年)。组合平均剩余年限在每个交易日均控制在3 年以内(含3 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基金分配原则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2.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默认对其收益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5.本基金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 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同一基金份额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 次。当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基金当年累计分配的收益不得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不足部分于次年一个月内补足。6.以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前提,基金管理人可以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
| 历史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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