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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162605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鼎益基金 | | 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LOF) | | 投资目标分类 | 股票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5-3-16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 基金经理 | 王新艳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上网发行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31861万 | 流通份额 | 31861万 | | 认购费率 | |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500万 1.2% 500万≤M<1000万 1.0%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后端收费费率标准: 持有期 申购费率 1年(12期)以内 1.0% 1年(12期,含)以上2年(24期)以内 0.8% 2年(24期,含)以上3年(36期)以内 0.5% 3年(36期,含)以上 0 | 赎回费率 | 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场内赎回费率为0.5%。 | | 上市日期 | 2005-1-20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场外: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夏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平安证券、中金公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广东发展银行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基金发起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 基金分配原则 | 场外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 | 历史沿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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