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233001 | 基金简称 | 巨田基础行业基金 |
| 基金全称 | 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股票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4-3-26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 基金经理 | 陈守红、陈忠强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31368万 | 流通份额 | 31368万 |
| 认购费率 | |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1000万元 1.2% 1000万元(含)以上 0.8% | 赎回费率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365天以内 0.5% 满365天不满730天 0.25% 满730天后 0% |
| 上市日期 | 2004-2-23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中心。中国光大银行、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大同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东吴证券、北京证券、山西证券、银河证券、湘财证券、国信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基金发起人 |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国内证券市场依法发行上市的公司A股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基础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
| 基金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90%;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经除权后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3、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基金成立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6、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
| 历史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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