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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161601 | 基金简称 | 融通新蓝筹基金 | | 基金全称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混合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2-9-13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 基金经理 | 刘模林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49268万 | 流通份额 | 49268万 | | 认购费率 | |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1,000万元 1.2% 1,000万元(含) -1亿元(含) 1.0% 超过1亿元以上部分 0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 后端申购费率 一年以内 1.6% 满一年不满二年 1.2% 满二年不满三年 0.8% 满三年不满四年 0.4% 满四年后 0 | | 上市日期 | 2003-8-1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证券交易所场外: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东吴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招商银行、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及国联证券、金元证券、广发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信泰证券、恒泰证券、上海银行、兴业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基金发起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新蓝筹”组合的股票资产将不低于股票总资产的80%;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 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 | 基金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单个账户中不得对同一基金同时选取两种分红方式,投资者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分红再投资。分红再投资部分以权益登记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历史沿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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