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 金 概 况 |
| 基金代码 | 519690 | 基金简称 | 交银稳健基金 |
| 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 投资目标分类 | 混合型 | | |
| 成立日期 | 2006-6-14 | 存续期限 | |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 基金经理 | 李旭利 | |
| 发行方式 | 网下申购、上网发行 | 发行协调人 | |
| 基金总份额 | 701614万 | 流通份额 | 701614万 |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 万元以下 1.2% 10 万元(含)至50 万元 1.0% 50 万元(含)至200 万元0.6% 200 万元(含)至500 万元0.3% 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 1000 元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6% 1 年—3 年(含) 1.0% 3 年—5 年(含) 0.4% 5 年以上 0 |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 万元以下 1.5% 10 万元(含)至50 万元 1.2% 50 万元(含)至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至500 万元0.5% 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 1000 元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 1 年—3 年(含) 1.2% 3 年—5 年(含) 0.6% 5 年以上 0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 0.5% 一年到两年(含两年) 0.2% 超过2 年 0% |
| 上市日期 | 2006-5-9 | 上市推荐人 | |
| 上市地点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场外: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 |
| 扩募协调人 | | 扩募股份上市日期 | |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基金发起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投资范围 |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短期金融工具则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短期融资券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65%,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 基金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0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7、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8、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9、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 历史沿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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