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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产新政”后四大话题市民最关心
- 来源: 作者: 07-09-17 00:18:01 浏览量:
- 摘要:厦门“房产新政”后四大话题市民最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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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房产新政”以来,厦门银行房贷部门是“冰火两重天”:申请房贷的柜台冷冷清清,申请提前还贷的人们却在银行内部排起了小队。与此同时,一些“炒房族”不能按时还贷,也引起了厦门银行业界的注意。无论是对已经陷入还贷困境,还是对准备走出还贷压力的人们,厦门银行业界有关专家提出了不少好建议。 话题一:提前还贷 建议:须事先向银行提出申请 目前房价上涨余地可能不是很大,贷款利率还有可能提高——如果有实力的话就选择提前还贷,这对老百姓来说自然是可以减少利息损失,还可以拿回部分保险费用。厦门中行、建行、工行等中资银行均表示,百姓申请提前还贷的比例比去年都有较大增长。厦门中行个人金融部副处长康文辉戏称,今年以来厦门百姓提前还贷掀起了“三次浪潮”。 经历过央行的几次贷款利率调整,厦门市民终于意识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中有一条:若央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则各商业银行将于下一年1月1日跟着调整。因为去年10月份人民银行调整了利率,今年年初厦门百姓就掀起了第一波提前还贷浪潮;国家八部委的文件出台后,不少人为了避免缴纳营业税,纷纷提前还贷将房子“解冻”,然后用于交易;而6月1日的“房产新政”正式实施后,因为担心人民银行还将继续提高利率,不少人又开始申请提前还贷。 但是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自然是希望市民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来还贷,否则压力很大。因此,根据厦门金融同业的约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厦门中资银行对贷款发放一年内提前还贷的,银行将收取还贷金额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是支取公积金还贷除外。值得提醒百姓的是,市民提前还贷必须事先向银行提出申请,而银行将在15天内给予答复。 话题二:还贷困难 建议:应找银行咨询而不是赖账 按照厦门中行、厦门建行等银行的说法,厦门房贷资产总体是比较好的。但是,“房产新政”后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个人“炒房炒成房东”而无力还贷的情况。当然,也有一些人是因为家庭变故或个人经营上出现失误导致还款困难。 康文辉说,当陷入还贷困境后,百姓第一件事情应该是找银行咨询、协商,而不是闭眼不管甚至赖着不还。因为银行不会“忘记”你的,他们会不停地催。而连续三个月仍然恶意不还者,就可能会吃官司。更为重要的是,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央行的规定,“个人征信体系”将启动。无论你是有意或者无意,个人连续不缴纳房贷的信息将在银行间“互享”。被列入“黑名单”的人,银行信贷的大门将紧闭。 厦门中行等表示,陷入还贷困境后市民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计划调整。如果银行确认百姓信用好、有还款诚意、尚有一定还款实力,将给予市民两种选择:调整每月还款金额或者调整贷款期限。前者比如说,原贷款期限是10年,每月还款需3200元。银行可以调整为前期每月1000元,等贷款者实力增强后,后期还贷每月增加到4000元,贷款期限仍然是10年。后者则比如,原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还款需3200元。银行可以将期限延长到20年,市民每月还款压力降低到1000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人的住房信贷计划只能调整一次,而且银行对有“劣迹”的客户保留不予调整的权利。此外,厦门建行建议那些根本不具备还贷能力的个人,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办理转按揭。卖掉大套换小套,或者暂时租套房子住,也比整天愁眉苦脸甚至上了“黑名单”为好。 话题三:还款方式 建议:根据个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 “有两种还款方式,您可以选择。”经过去年的媒体聚焦后,银行一般都会提醒贷款人,目前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法。而此前,因为等额本息比较容易理解,银行方面一般会推荐这种还款方式。 但是,不同的还款方式会产生利差,同样是贷款20万元、期限为20年,等额本金还款法可以比等额本息还款法“便宜”2万元以上。当然,这并不简单地意味着银行多赚了市民2万元,而是因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多占用了银行资金。但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合理地选择房贷的还款方式还是有技巧的。 简单地说,等额本息法,市民每月还款金额都是一样的。以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为10年计算,每月还贷需要3200元左右。但是,这3200元中,前期大部分都是利息,后期大部分才是还本金。 而如果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则是本金不变,缴纳的利息越来越少。以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为10年计算,贷款者第一个月需要还贷款是:2500元本金+1102元利息=3602元左右,第二个月需要还2500本金+1093元利息=3593元,然后依次递减。 由此看来,如果有稳定的经济实力、甚至有可能提前还贷的人们,最好还是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此外,厦门中行个人金融部副处长康文辉表示,以后人们有可能享受到每月递增或者每月递减还贷法。应该说,递增法和递减法更加贴近人情。 话题四:租房还是买房 建议:需要依据个人经济实力判断 眼前,房价上涨空间可能不是很大,有人提出买房还不如租房。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租房更合算呢?那就是,购房成本或月供已超过租房成本。 例如,张先生在厦大附近租了一套3室2厅的房子,月租金为2000元,房子售价为80万元。张先生已经有了部分积蓄,足以付这套房子的首付款。如果把这套房子买下来,房价继续上涨,这笔投资当然划算。如果买房,他的成本实际有两部分:一是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首期款的存款利息损失。 若以30%的首付比率、6.12%的按揭贷款年利率,以及1年期存款实际利率1.8%计算,张先生按揭贷款的年利息支出为34272元,首付款的年利息损失为4320元,年购房成本总计为38592元。而他目前年租金为24000元,购房成本差价又不能从房价上涨中得到补偿,因此非常不划算。如果张先生将买来的房子重新租出去,租金仍为2000元,他损失的至少是首期款的存款利息。从这个角度看,“买房还不如租房”。 厦门建行有关人士分析,按厦门本地人的心理,是绝对不会赞成租房的。如果经济实力较强,没有更好的投资方式,又喜欢拥有一个自己可以设计的温馨的家,还是应该买房。但是,如果经济实力勉强,那还不如租个房子观望一阵,等房价合适的时候再买更为合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