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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及场外买卖期权期货产品的其中一个分别,就是前者的交易由结算所提供交收保证。结算所透过责务变更成为买、卖双方的交收对手,让结算所参与者(即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对手风险’(Counterparty Risk)减至最少。作为中央结算对手,结算所具有法定责任去管理与结算及交收业务有关的风险,为不同的场内产品维持一个稳定有序的结算及交收平台。故此,结算所应用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买卖按金要求、市价计值、客户资产区分、结算所参与者资本要求、持仓限额及储备基金要求等方法,来维持市场的稳定性和保障结算所的风险。
买卖按金要求
买卖按金要求是结算所管理交易对手风险的第一度防线,该要求亦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结算所要求结算所参与者就其未平仓合约(包括参与者本身及其客户所持有的)缴付‘结算所参与者按金’(Clearing House Margin),而结算所参与者则须向持仓客户收取不低于‘客户按金’(Client Margin)的金额。而‘客户按金’则分为初步按金(Initial Margin)及维持按金(Maintenance Margin)水平。结算所是依据相关产品(例如股票、指数等)之历史价格波幅、市场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来厘定按金的金额。投资者在开仓时须向结算所参与者缴付初步按金,结算所参与者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会为投资者的持仓计算浮动盈亏,然后将按金结余减去持仓的浮动盈亏金额,如计算后的按金结余低于维持按金水平,若该投资者不欲平仓离场,便需增缴额外按金,令户口内的结余回复至初步按金水平。
假若投资者甲在9月4日买入一张17530点恒指期货合约,每张合约的初步按金为53545元,维持按金为42835元。恒指期货每点价值为50元。假设甲只存入初步按金金额于其按金户口,则甲的按金户口结余及补仓情况将会如下:
表中的例子是根据结算所厘定之初步按金计算,而此金额为客户最低的初步按金,经纪公司可因应客户个别情况而向客户收取较初步按金水平为高的按金。
市价计值(Mark-to-market)
为避免结算所参与者于严重失利时未能履行其合约责任,结算所会于每个交易日收市后为每一个结算所参与者户口的持仓合约作市价计值,以减少累积亏损的风险,从而减低交易对手风险。假若市况极为波动,结算所会于交易时段内要求结算所参与者为其亏损户口即时增补按金(Intra-day Margin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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