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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与期货同属衍生产品,但不论在合约性质和买卖所涉及的金额计算两方面亦有分别。有关合约性质的部分,相信很多专栏作家已花了不少笔墨为投资者解释,但在买卖金额计算的异同上,如按金的计算方法,则未见有太多的探讨。以下是针对期权期货买卖上的异同的解说。
合约价值与按金要求
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等于相关资产的期货价格乘以合约乘数。以一张恒生指数期货为例,合约价值便超过八十多万元(约18,000点×每点50元)。但买卖期货合约,投资者只需缴付一部分的合约价值(即按金)以保证履行合约责任。由于期货合约的主要风险因素是期货价格的变动,所以在计算期货按金金额时,是以相关资产 (例如股票、指数等)之历史价格波幅为基础,并预计出下一个交易日最大的合理变动价格,然后再根据此价格仿真出一系列高于及低于当日的期货结算价的情况。最后,比较各情况下的理论价格与当日的结算价,并以最大之合理亏损为按金要求。期货按金的调整次数并不频密,以恒生指数期货为例,结算所于2006年1月至10月期间总共调整按金要求十次,平均每月一次。
期权合约价值的计算方法,是行使价乘以合约乘数。但所需缴付的金额,便是期权金乘以合约乘数。假若一张十一月份18,200点的恒生指数认购期权合约的期权金是100点,该合约的买卖价值便是5,000元 (100点×每点50元)。指数期权是以「期货按金形式」(Futures-style Margin)买卖。现时以「期货按金形式」买卖的期权包括恒生指数期权、小型恒生指数期权及H-股指数期权等。「期货按金形式」的意思是买方并不需要于交易时缴付全数之期权金,而且买卖双方均以期货相同的形式于每个交易日收市后进行市价计值,并将期权价格变动所引致的利润及亏损立时反映于买卖双方的户口内。期权按金的计算方法与期货没有太大的分别,但在计算仿真的价格变动情况时,期权需加入如价格波幅变动等因素。期权按金的变化比较大,每天的按金要求亦并不相同,故此结算所参与者需要依据结算所所指定的国际认可程序来计算个别客户的按金要求。
「SPAN」计算客户按金要求
结算所参与者是以「SPAN」( 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来计算个别客户之按金要求。「SPAN」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研发的按金计算程序,此程序能评估客户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及厘定适当的按金要求。现时,「SPAN」所需要之参数,例如价格变动的参数、波幅变动的参数及无风险利率等,是由结算所负责厘定,并透过互联网发放给所有结算所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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