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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
房产归属是女性最担心的问题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前,新浪网理财频道推出了“女性关心的理财与婚姻法律问题”有奖调查活动。
截止到3月7日早8时,885名女性朋友参与了调查。在“婚前”、“婚内”、“离婚时”和“离婚后”四类女性关注的问题中,房产归属问题均高居前列。
51.2%的女性婚前关注“婚前买房,用谁的名字好,有什么区别吗”?
47.6%的女性婚前关注“如果自己父母出资帮助买结婚用房,应该怎么办手续比较妥当?”
50.31%的女性婚姻存续期关注“婚内夫妻买房置业要注意什么问题”?
48.2%的女性离婚时关注“什么样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样的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
47.1%的女性离婚时关注“房产怎么分割”?
【律师提示】
离婚后,房产归谁?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与房屋的关系极其密切,其中房屋产权的分割往往是离婚后家庭财产分割的主要内容。记者昨天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扬州盛祥律师事务所洪利春律师。
据洪律师介绍,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第三,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行为且未被对方赠与的前提下,其权益法院无力保护。为此,洪律师提醒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应该在房产证上标明属于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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