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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永乐(0503.HK)发布公告称,9月4日接到北京大中电器有关建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函件。但永乐同时表示,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否则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昨日永乐股价略有回升,收盘于2.01港元,涨1.01%。
大中在函件中称,永乐国美之间的建议合并与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有抵触,若永乐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大中将向永乐退还1.5亿元保证金,并且不会向永乐提出索赔。函件表示,如果永乐与大中的战略合作协议未能通过相互协议的方式终止,那么北京大中以及张大中将就此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申请,并就违反战略合作协议的责任向永乐提出索赔。
对此,永乐表示上述指称没有根据,所提出的索赔也欠缺理据,“战略合作协议并没有列明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的建议合并。”因此,永乐指出,到目前为止战略合作协议仍然生效,大中没有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单方面终止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永乐还提醒公司股东注意,永乐正积极继续与北京大中及张大中进行讨论,战略合作协议下预计发生的交易也在进行之中。“永乐将在有需要时,就战略合作协议的重大事况发展做出进一步公告。”
据了解,大中已做好仲裁所需的所有法律和财务准备,决意要与永乐“分手”。今年4月永乐与大中谈合作时,曾支付后者1.5亿元保证金,双方约定若今后永乐解除协议,大中有权没收这1.5亿元,若大中选择解除协议,需向永乐赔偿3亿元,如两年内转投第三方则需赔偿4.5亿元。
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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