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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曾报道过的邓氏夫妇向19位老人借款70余万元未归还的案件(详见本报2月14日B07版及3月3日B06版相关报道)有了最新进展。昨天(3月20日)上午,被法院执行局查封的邓氏夫妇住房在东莞市拍卖行以31.4万元成交。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拍卖款项偿还完银行欠款后,将按债权比例还给老人。
在拍卖现场,记者看到所拍卖的住房是“虎门树田村委会房屋”,起价21.8万元。据介绍,该套房屋面积达298平方米,有土地使用权。现场买家有11位,最后100号以31.4万元买下了这套房屋。买家是虎门大宁村人。整个拍卖过程耗时半小时。
东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说,对拍卖的结果比较满意。拍卖前买家已汇了4.5万元保证金到法院账户,余款在5日内付清。所得款项将优先偿还邓氏夫妇在银行的贷款抵押,本金为20万元,算上利息的最终金额银行目前还在统计中。剩下的钱将根据老人的债权比例分配。
据了解,银行也准备对邓氏夫妇提起诉讼,法院正在继续追查邓氏夫妇的行踪和他们的财产情况。而那些没有提起诉讼的其他债权人,不能从这次拍卖中获得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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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院长向老人解释案情
3月17日,东莞市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及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东莞市金菊福利院,向19名老人解释了法院对邓氏夫妇拖欠借款的执行工作。
老人反映,他们得知房子拍卖后需要先偿还银行20万元,担心拍卖后更加找不着邓氏夫妇,自己的养老钱追不回来,所以不愿意房子被拍卖。叶院长告诉老人,房子是银行贷款抵押,按照法律规定,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那我们的钱就不用还了吗?”有老人问。叶院长解释说:“拍卖的钱还了银行之后再给你们。我们的执行工作没有停止,还要继续向邓氏夫妇追讨欠款,只要查到他们有财产,我们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叶院长说将尽最大努力,帮老人们追回欠款。老人们也表示会尊重法院的执行。 (编辑:谭礼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