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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报告。此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外国投资服务局、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联合开展的大型研究项目。
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信贷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影响了中国银行业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经济发展。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首先,中国的担保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制度薄弱,不利于经济发展。在中国现行担保法框架下,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不动产担保,其结果是一方面导致银行抵押资产中房地产比重过高,银行风险集中;另一方面,限制了可供选择的担保范围,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现实生活中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不动产,只有动产。由于动产担保制度薄弱,中小企业无法进入信用市场,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这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国内缺少便捷、统一的担保登记系统,担保权公示效果差,担保交易成本高。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担保交易的效率。
再次,缺少完整明晰的优先顺序规则,信贷人的担保权容易落空,增加了信贷的法律风险;同时相关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难以解决,不利于社会和谐。
另外,缺少高效的执行机制,债权人难以便捷地执行担保物。国内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与中国法律担保权实现和执行机制落后关系密切。据调查,在中国执行担保物所需时间从违约时起,平均需要一年半,担保物价值常常因执行时间拖延而流失,担保物实现金额大约只有债券地46%。随着市场化程度地提高,金融资产在社会财富中地占比越来越大,目前中国金融资产已经达到30万亿。金融资产保护的任务和要求是目前急需解决的课题。
当前,我国正在加紧推动担保制度改革,但是,是否允许存货和营收账款担保;如何适应存货和营收账款担保,建立浮动担保制度;是否需要建立统一、便捷、低成本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怎样建立铭熙的优先顺序原则;如何保证建立高效的执行机制等问题,仍然是下一步工作中值得探讨的关键环节。 |